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独山子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工作。
(四)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
(八)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独山子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九)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独山区应急管理局现有干部职工22人。其中,党员10人,占总人数的45%。根据工作需要,局内设科室3个,为局办公室、应急协调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为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三、办公地址
独山子区南京路7号(老法院办公楼408办公室)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迪
联系电话:0992-365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