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能
1.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方针、政策和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区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助区级党政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在独异地任职,外省市援独干部的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机关后勤工作改革的具体方案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区级机关干部、职工宿舍的调配和管理工作。
4.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规定;协助开展全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协助拟定区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和标准;协助承担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等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全区公务接待的票据审核和结算工作。
6.负责区机关办公楼公共办公区域部分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运行维护和清核盘点等工作。
7.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全区货物及服务的采购工作;按程序发布采购信息,组织招投标,公告中标结果,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8.负责区属单位工作人员就餐点的选取、考核、满意度调查等服务保障工作。
9.负责对管理范围内办公用房的管理、安全保卫、电气及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保障办公场所的安全。
10.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指导、督促及检查等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事务局设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公房管理综合办公室三个科室,以及一个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
独山子区准南路52号(财政局联合办公楼4楼)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上午:9:30—13:30;
下午:13:30—19: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珍珍
联系电话:0992-368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