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独山子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独山子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管理及存在问题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目前,独山子区有独立编制行政事业单位122个,独立核算77个(其中行政单位44个、事业单位33个)。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2514人,实有人数共2268人。
2020年经区政府批准,划转单位1家,原区网信办信息中心合并至区工信局,已完成职能、资产等划转,涉及资产1572.78万元。新增单位1家,区统计局,资产由区发改委转入,涉及资产21.64万元。减少单位1家,区园林局合并至区城市管理局,涉及资产2482.86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情况介绍
(一)资产总体情况分析
全区纳入2020年度资产报表的行政事业单位共计77家,资产总额28.71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45.39%;负债总额1.34亿元,与上年度相比下降23.21%;净资产总额27.37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52.04%;资产负债率4.67%。
1.按单位性质划分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3.08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91.4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5.63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21%。
2.按资产类别划分
流动资产0.38亿元,非流动资产总额28.3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3.72亿元,在建工程14.37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0.21亿元,政府储备物资0.02亿元,无形资产0.0027亿元)。具体占比情况如下:
| 2019年 (亿元) | 2020年(亿元) | 增长率 | 占比 |
流动资产 | 0.83 | 0.38 | -54.48% | 1.32% |
固定资产 | 12.44 | 13.72 | 10.35% | 47.79% |
在建工程 | 6.48 | 14.37 | 121.68% | 50.06% |
公共基础设施 | 0(未统计) | 0.21 | -- | 0.75% |
政府储备物资 | 0(未统计) | 0.02 | -- | 0.08% |
无形资产 | 0(未统计) | 0.0027 | -- | 0.00% |
合计 | 19.75 | 28.71 | -- | 100% |
(1)流动资产情况
流动资产减少0.45亿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收回,造成流动资产减少。
(2)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3.72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92亿元、通用设备0.92亿元),具体占比情况如下:
(3)在建工程情况
在建工程总额14.37亿元,其中在建8.69亿元,占在建工程总额60.47%;停建0.08亿元,占在建工程总额0.55%,停建主要原因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国营牧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泥火山修建性规划项目及城市亮化美化项目由于争取上级资金还未到位,暂时缓建;已投入使用5.6亿元,占在建工程总额38.98%,已投入使用但未转固年限大于6个月的在建工程3.49亿元,占在建工程总额24.31%。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分析
1.2020年度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度独山子区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主要新增固定资产3.23亿元,新增在建工程10.91亿元,具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2020年全区新购、调拨、接受捐赠等方式配置固定资产3.23亿元。
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91万平方米,2.46亿元,主要为拘留所、看守所、一区、三区居委会办公楼、八幼活动室等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1.86亿元,占比75.61%;石化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职能资产移交房产入账0.35亿元,占比14.23%;园林局因机构改革划转资产至城市管理局0.2亿元,占比8.13%。
通用设备4684件,0.51亿元,其中车辆57辆,0.21亿元,主要为城市管理局新增47辆环卫保洁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件,152万元;专用设备678件,0.196亿元,专用设备内100万元以上的2件,476万元;文物及陈列品1件,500元;图书档案16套,6.18万元;家具、用具等7633件,583.79万元。
(2)无形资产。2020年全区配置无形资产27万元,为工信局新增非专利技术城市基层党建一期软件。
(3)在建工程。2020年全区新增在建工程10.91亿元,主要新增原因为孵化基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3.7亿元,南京路、北京路改造工程新增1.54亿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新增0.9亿元,旅游项目如两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绿化项目合计新增1.21亿元,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及独山子生活取水项目合计0.68亿元,劳动力市场及实训基地项目新增0.6亿元,一中内初班建设项目新增0.56亿元。
2.2020年度资产使用情况
2020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均无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全区无新增对外投资情况。
3.2020年度资产处置、收益情况
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符合报废标准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家具、教学设备、玩教具等资产2737件,原值693万元;市场监管局罚没0#柴油5.3吨,财政局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后,缴入国库处置收入1.54万元;无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
三、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强化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按照全口径、全覆盖、高标准的要求,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工作。二是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工作机制。做好资产月报的审核管理,利用资产月报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时效性及准确性;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和队伍建设。一方面通过不定期抽查、审计部门专项审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另一方面对于更换资产管理人员的单位,严格要求进行报备,做好工作交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责任意识,提升资产管理员业务能力。
(二)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为提高资产和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一是强化资产配置管理,按照不超标、不闲置、避低效的工作原则做好资产配置管理,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二是树立资产节约共享意识。能调剂使用的不新增,能继续满足办公需求的不更换,通过强化资产使用责任,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2020年共计调剂和无偿调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类资产140件,无偿调拨房屋及构筑物3411平方米,合计节约资金622.23万元。
(三)推进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职能资产移交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按照《克拉玛依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职能移交、接收及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职能资产无偿划转及移交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独石化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职能资产移交共计381项,原值4309.76万元,其中房产17处,原值3317.5万元;设备设施364项,原值992.26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已完成全部资产移交。
(四)夯实资产信息化底数
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结合资产盘点,抓住清查契机,认真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对2020年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卡片实行一物一卡,按照规定重新录入或修改资产卡片;盘盈资产及时办理估值入账、盘亏资产查明原因进行赔偿并核销。通过清查整理,健全单位财务账目,提高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准确性、及时性,为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做好准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不严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内部控制不严谨的现象。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足,重视不够,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验收、使用、调拨、报废没有形成一套严密的机制,导致权责不清,造成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混乱的情况。如:接受捐赠或来自上级对口部门调拨的资产没有及时登记入账;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未报账记账和登录系统台账;在建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并登记入账;资产报损后账务上长期未进行清理,致使账、实、卡难以持续保持一致。
(二)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更新完善不及时。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于2017年制定,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2019年财政部下发《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20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及2021年财政部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文件对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出新要求,按照上级资产管理工作的新部署、新规范,我区各项管理制度也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便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三)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职能资产移交入账工作缺乏统一规范。按照属地原则,我区已完成独石化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职能资产移交的接收工作。但由于执行会计制度不一致,导致在计算折旧年限、计提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会计处理时均与政府会计制度不同,造成资产接收单位难以以移交清单上列明的净值进行入账,且部分移交资产无原值、净值等数值,造成入账困难。
(四)资产绩效效率低。国有资产绩效效率低,未能完全发挥资产使用效率。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部分单位的设备存在不同程度闲置和浪费,国有资产的总体使用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单位大多数存在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不稳定、责任心不强,对当前资产管理底数不清,“重购置、轻管理”,导致固定资产保养、维护不及时,固定资产使用率低下,造成浪费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产管理。一是梳理现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规定,结合上级最新出台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对区级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强化资产管理责任。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责任具体到人,确定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提高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工作的衔接性,督促在建工程完工后及时决算入固定资产账,根据财务账录入资产信息系统,确保账目与实物相符、系统与账目相符。提升各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加强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一是持续按计划开展全区资产盘点清查工作,摸清底数,及时处置盘盈、盘亏和报废资产,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二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期进行资产清理,优化资产结构。对已超过使用年限或已无法修理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申请报废,财政局组织鉴定小组到现场进行技术鉴定,确认报废后进行实物报废处置,资产处置收入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入账并上缴国库;闲置可用资产及时调剂,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今后科学、合理地配置资产打好基础。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资产管理人员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财政监督条例》,加大会计基础信息质量检查力度,把会计核算工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抓手,做到从源头上防范账外资产和不实资产的发生,保证国有资产账实相符;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三是认真学习市级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资产划转管理的通知》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职能资产入账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