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政教督办〔2018〕40 号)有关要求,独山子区认真落实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各项安排部署,攻坚克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创建任务达成。为顺利通过市级达标初核、2022年下半年自治区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的战略地位,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办好更加均衡优质、更具特色活力的独山子教育。
二、目标任务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办好全区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达到国家三十一项优质均衡指标要求基础上,办学资源和师资配置更加均衡,政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教育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学校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办学质量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力争2022到年底,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完成国家优质均衡的创建任务。
三、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独山子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李 翔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金 锐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金山路街道办事处、西宁路街道办事处、新北区街道办事处,区委组织部、编办,区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分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分局、残联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教育工委:负责统筹领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牵头协调。一是积极对接上级教育部门,明确创建工作标准,及时传达通报有关工作。二是对照相关工作标准要求,立足教育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做好创建工作自评、申报以及自治区和国家评估迎评工作。三是加大教师交流和培训力度,提高优质师资比例;加强校舍、场地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使用和效能监管;落实学校布局规划建设、学校改扩建项目实施,完善招生政策、严格划分学校服务片区入学等措施,保障生源均衡,持续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四是指导各中小学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制,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教育部门单位组织建设,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培训。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会同区教育局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核定,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继续落实义务段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工作,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指导做好新教师录用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未就学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的反馈,协助做好“控辍保学”。
区发改委:负责协助做好学校幼儿园相关项目建设立项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统筹落实护校安园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常住人口(户籍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调查统计。
区财政局:负责继续做好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教师工资增长等教育经费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投入力度,落实学校建设项目资金,完善学校建设。完成 2019-2021年“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数据统计,填写《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相关内容。
区残联:负责协同教育及相关部门,落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学权益保障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牵头制定“独山子区教育用地保障措施”。
区文旅局、区科技局: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新党办发〔2021〕39号)文件要求,负责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及日常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府保障,优化资源配置
1.加大财政投入,促进优质均衡
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资金筹措机制,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加强教育经费预、决算及使用绩效管理。健全教育经费增长机制,统筹安排项目实施,均衡投入发展资金,做到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全面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落实。
2.落实布局规划,完善办学条件
一是继续落实中小学布局建设,推进新建小学、完善中学等项目建设。二是整合利用现有校舍,兑现学校音美教室面积达标要求,完善设施设备及使用管理。三是完成学校功能室提标完善改造,加强管理使用。
3.统筹岗位调配,加强师资管理
一是落实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调配,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做好新教师招聘,保障供给。二是加强思政师资专业队伍建设,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优质师资更高水平均衡配置。三是保障落实存量雇员制教师逐年化解的政策性要求。按新编制核算工作量,统一标准、压缩人员,进一步夯实师资专业化发展基础,优化教师队伍。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不低于”。
4.保障信息技术设备需求,建设智慧校园
全面统筹学校信息化建设,科学投入调配相关资源,保障智慧校园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发展的运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赋能。
5.关注困境学生群体入学就学健康成长
坚持应入尽入,一个都不能少。严格落实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资助,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解困,提高体弱学生的身体素质,切实保障南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求。完善“一人一案”,依法保障入读特殊教育机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实现。跟踪落实“两后学生”的继续就学。
(二)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1.完善制度建设,打造绿色校园
健全依法办学保障机制,规范学校章程修订实施,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提升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水平。以创建克拉玛依市“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校园文化特色学校”“现代化发展性示范学校”为抓手,构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校园。
2.强化德育建设,深化育德一体化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指向,着力“行知合一、实践育人”,建设“大思政”格局。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研究,创新德育内容、途径、方法和评价机制,提升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推进教育转型,提升教育品质
学习借鉴先进学校在课程改革、课堂教学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做法,踏点市教育转型变革的实践探索节奏,扎实做好领导骨干教师跟岗、挂岗实训,不断提升领导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助力教育内涵品质提升。
(三)更新教育理念,提升群众满意度
1.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优质均衡发展
根据不同学段学生成长目标任务,着重做好过程性评价和多元主体评价,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激发学生内生成长发展动力。优化教学资源配置,结合实际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做好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以监测结果应用为重点,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水平。
2.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文化育人品质
一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规定,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实行“零择校”。二是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继续完善中小学校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浓厚校风、教风、学风、校训的文化凝练氛围,提升文化育人特色校园品质。
3.扎实开展满意度测评
坚持统筹兼顾、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推进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主动公布咨询帮助、监督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以问卷调查、网络测评、座谈交流等形式,组织学生评教、家长评校、社会评教育等满意度测评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打造学生向往、家长满意的学校。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1月至3月)
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要求,制定《2022年独山子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对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自检自查,找出弱项短板,找准不足,列出“优质均衡推进工作项目清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个人完成时限,销项管理。
根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区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过程性检查,反馈问题制定任务清单并及时召开“独山子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推进会”。
(二)推进攻坚(2022 年4月至5月)
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要求,按照“推进会任务清单”“优质均衡推进工作项目清单”“攻坚任务项目清单”认真整理台账,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学校自查自评、区督查小组检查、互检互查、现场综合观摩学习等,进一步扎实创建工作。区教育工委统筹协调破解攻坚任务项目难点,规范性落实自查、区检,以基本达成攻坚项目任务,形成总结上报。
(三)整体提升迎接市初核(2022年6月)
针对过程性检查,按照克拉玛依市对独山子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复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受检,并对上级督导反馈意见及创建攻坚难点,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工作措施,积极整改,组织学校备检现场观摩学习。
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指南》《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等规范标准,及市编办《关于核定独山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通知》(新克党编办发〔2020〕4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下达独山子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比例设置总量的通知》要求,继续围绕“资源配置、条件保障、质量提升”等方面,对标“克拉玛依市对独山子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初核复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积极整改问题,完善提升。
(四)持续完善迎接自治区复评(2022年7月至8月)
坚持落实高质量整改工作,在区级自检自查基础上,接受市教育督导检查,针对检查问题积极整改,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区教育局要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攻坚项目进行总结提升,扎实深入推进优质均衡创建攻坚迎检工作,要提前做好准备,迎接自治区教育督导办督导评估。评估通过后,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准备。
(五)教育部认定(2022年9月至12月)
落实自治区对独山子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复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的保障水平,持续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教研队伍。深入落实“五育并举”“双减”工作,不断增强“立德树人”的成效,在全社会中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生态,办好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做好迎接教育部实地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力争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认定,使我区成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成立以区委、区政府领导为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项创建工作。区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推动全区高质量、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细。按照《义务教育法》相关要求,切实承担起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责任,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科学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工作
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履行政府教育职责的中心任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按照创建工作分工,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做好整改任务分解,列出任务清单和工作关键点、攻坚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要制定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保证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时完成。
(三)加强督查与指导,全面提升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域内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及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学校各类台账健全、规范、到位。同时,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回头看”,做好自查自纠各项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宣传,让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