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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区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独山子区人民政府 www.dsz.gov.cn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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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95号)和《关于加强绩效考核和监测评价全面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路径开展医共体建设试点,保障群众更好更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实现县域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和“健康克拉玛依”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医共体建设,初步建成目标明确、分工协作、有效运行的新型区域医疗卫生体系。力争到2025年底,区域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服务效率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比例明显提高,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县域医共体内部形成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使医共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内容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作为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医院,辖区基层医疗机构为医共体诊疗工作开展的成员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医共体工作相关协议,共同做好医共体内分级诊疗、技术支持、物品消毒洗涤、医疗设备修理维护等工作。

(一)建立责任共同体

1.由区委、区政府牵头,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卫生部门的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担任,牵头单位为区卫健委和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成员单位为区委编办,区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工信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管委会负责建立清晰合理的医共体治理架构,明确牵头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权责清单。管委会负责医共体统筹规划、考核监督、重大事项决策权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区委编办、区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独山子区县域医共体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医共体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区卫健委牵头,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签订技术支持服务协议、物品消毒洗涤协议、医疗设备修理维护等协议。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为核心,以管理和技术为连接纽带,打造契约式医共体模式。在资源整合方面,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柔性流动,以信息化为基础,开展检查检验结果共享、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建立服务共同体

3.推进医共体内部分工协作,有序实施双向转诊机制。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为主导医共体,聚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基层医疗能力承载,理顺医共体内分级诊疗流程,盘活优质医疗资源,将医共体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助力分级诊疗工作有效实施。建立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与医共体内各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患者转诊制度,推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规范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明确基层医疗机构收治病种和上下转诊病种,建立上下转诊绿色通道,就诊患者享受双向预约服务,院方对上转病人设置专家门诊号预约通道,对下转居民加强专科服务,常态化派遣专家下沉社区坐诊,对下转病人进行治疗延伸和随访,保障下转病人治疗、护理、康复的连续性、安全性。严格执行外转病人审批制度,形成分级诊疗新格局。

责任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落实财政投入经费。根据我区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助政策,原渠道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7号)要求,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县域内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按现有财务管理,分开核算。加强医共体的内审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岗位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和招聘条件。每5年动态调整基层医疗机构编制总量,每3年进行一次职称竞聘,为基层医疗机构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医疗卫生人才提供保障。医共体人员实行岗位管理,逐步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医共体优先保障基层用人需要,在薪酬、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在不改变区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投入的基础上,强化绩效考核,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机构、层级和身份界限,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我区县域医共体内部以信息化技术统计个人及机构工作量,按照工作量分配经费,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医共体内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平,发挥绩效工资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医共体成员单位原财政保障绩效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维持不变,牵头医院申报时可将医共体成员单位“两个允许”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单列,经区人社局、财政局核定后的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进行发放,绩效工资统一标准,独立核算。薪酬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及基层医务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差距。适当提高下沉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基层医疗机构与牵头医院同等年资和水平的医务人员薪酬差距。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落实药品统一管理。我区县域医共体内部实行药品耗材常见病的常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目录统一管理,满足医院下转患者续方及其他疾病患者的就医需求。区工信局负责调试并连通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系统,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诊疗服务时使用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双系统。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工信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医保支持医共体建设。一是加强和完善我区县域医共体“三医”(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制度设计。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适合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三是加强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衔接,确保我区医共体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内分泌肾病科、呼吸与危重症科与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联合进行慢病分级管理,同时开展相应诊疗科目,在社区服务中心成立“专家诊室”,下沉专家坐诊,推进慢病下社区管理,根据基本医疗、慢病防控管理目标实现共同慢病管控。

责任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特色中医药门诊,推进中医治未病向社区延伸业务。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作为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中医中心、康复科、针灸科专业组下沉社区推进社区中医药、康复业务发展。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探索开展健康养老、养生治未病、妇幼保健、慢病康复等中医药健康服务和慢性病中医药健康管理。

责任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医防结合。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科,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制度,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专科医生定期下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并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性化团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接受区卫健委和牵头医院公共卫生科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对基层医疗机构心电、影像专业进行帮扶,社区完成就诊患者影像、心电检查,图像上传至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医院相关资质人员出具诊断报告并下传至基层医疗机构。

责任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加强专科特色协作,重点完成社区围保、儿保、康复、重症精神病的专科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专科站点的中级职称以上医疗人员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组织组成专家服务团队,负责指导开展专科业务,与医院形成差异化发展,满足患者“错峰治疗”。

责任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加强监督质控

14.严格考核监管。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每季度对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护理管理、院感管理、药事管理(处方点评)质控工作,并形成质控反馈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牵头医院护理、院感、药事部门每年安排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责任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制定考核办法,根据任务指标,定期对医共体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全面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指标,全额支付全年医保、公共卫生、绩效奖励等费用,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适度扣减。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医共体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权责清单,协同各方力量,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和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医共体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共同研究解决医共体工作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合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

(二)完善政策保障

落实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必要时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共体。

(三)大力开展宣传培训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政策解读,以群众获得感为切入点加强宣传,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开展医共体建设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人民群众和医疗卫生人员充分了解医共体建设工作,同时,深入挖掘和培育典型,宣传推广好的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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