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独山子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贯彻落实克拉玛依市党委、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克拉玛依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独山子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为推动独山子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 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作为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2. 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重点工作和解决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并将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法重要内容。要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示范引领,压实压紧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3. 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党委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推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稳妥有序推进权责事项动态调整,开展权责清单修订调整工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4. 深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着力营造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化环境、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法治化环境、统一开放平等的国际化环境。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探索推进“初创民营小微企业法律顾问”专项服务。着力强化“一网通办”支撑作用,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提高工程项目审批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5.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结合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具体方案,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效率,提升办理时限,将办事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70%;新增50个以上疆内通办事项,全程网上可办事项比例提升至70%;推出2个独山子区本地“一件事一次办”特色套餐;建立线上线下“办不成事”投诉机制;推进我区智慧交通、智慧园区等智慧应用场景建设,不断提升数字城市智慧化水平,配合市级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实现交通管理和政务数据的智能化、高效化。(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
6.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严格把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签发、登记编号、公布等程序。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完成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四、加强决策程序制度建设,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7.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区政府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优秀案例评选,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8. 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开展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述职评议考核。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坚决避免“顾而不问”情况的出现。(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五、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街道执法机制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开展执法岗位技能大练兵,执法实务情景模拟,建强执法队伍。加强对街道赋权执法事项的指导监督,完善街道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年底前对已经下放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开展1次专项调研评估工作,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实现行刑有序衔接、融合贯通。(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10. 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并予以公布,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全面梳理同一类对象或事项涉及多个监管主体、需要联合检查调查的执法事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建立“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机制。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综合查一次”清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探索构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11.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认真梳理、精准定位,形成全区各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逐一对账销号。(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12. 加快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基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年底前基本建成区、街道两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3. 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加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打非治违”,深化建筑施工、自建房、交通运输、城镇燃气、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石油石化和烟花爆竹、旅游、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救援救助、防灾技能知识等信息的协同发布叫应机制,提升短临极端天气灾害预警应变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七、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4. 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推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贯彻实施,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健全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促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建立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拓展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15. 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及场所规范化建设,依法配备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办案场所实现接待、听证、调解、审理、阅卷、档案室功能齐备,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质量。(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6.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等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共享,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保持100%。着力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做到“出庭出声、出庭出效”。(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17.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推进人民调解品牌“一街一品”覆盖率达80%以上。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现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五个法治化”,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实质解决”的工作局面。(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8. 健全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召开府院、府检联动工作会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研究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按期办复率达100%。(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19. 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到100%。优化完善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和问卷调查”功能,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便民服务窗口平台主渠道作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20.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违约毁约、拒不履行司法裁判、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失信行为治理。持续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年底前台账内欠款全部清偿到位,其中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相关部门做好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工作。依法依规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的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新疆·克拉玛依),依法实施失信惩戒。(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九、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21. 高标准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构建完善的数字政府框架,强化数字化改革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统筹建设、统筹运营。逐步消除现有的网络、数据孤岛,全面提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效能。(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2.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依托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区级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配合市级推进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互通互认,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3.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推进交通领域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降低交通事故及人员投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
24.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结合中期评估情况,聚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25.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完善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减免责”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督察。落实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全国百城法治政府评估工作。加强跟踪督促和协调指导,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工作目标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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