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和《克拉玛依市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过程
2023年6月,根据《克拉玛依市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相关内容拟订《独山子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初稿;6月底征求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25家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按照反馈的30余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7月30日,印发《独山子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独党办发〔2023〕24号)。
三、主要内容
提出主要目标。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23年,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不少于53项;第二阶段是2024-205年,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措施,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聚力将我区打造成综合性与单项指标领先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具体措施分为三个方面:
加快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围绕“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优化政府采购监督服务方式,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提升获得信贷便捷度、提高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健全包容普惠创新机制”7个方面提出29条具体措施。
加快构建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办理建筑许可领域改革,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5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措施。
加快构建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围绕“加强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改革,优化办理破产服务方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合同司法保障”5个方面提出36条具体措施。
四、解读主体
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0992-36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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