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218号)、《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规定》(克政办发〔2023〕52号)要求,决定对《〈独山子区关于加大科技投入的实施意见〉资金兑现实施细则》(克独政规〔2023〕1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及时了解和掌握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
为扎实做好后评估工作,现就《〈独山子区关于加大科技投入的实施意见〉资金兑现实施细则》(克独政规〔2023〕1号)执行效果、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5年7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独山子区科学技术局,并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芳芳
联系方式:0992-3650805
联系邮箱:2910668527@qq.com
附件:《独山子区关于加大科技投入的实施意见》资金兑现实施细则
独山子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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