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福生因保管不善,将独山子区第五居民区龙湖佳苑1幢3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克市房权证独山子区字第2013016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福生
2024年12月18日
本人张福生因保管不善,将独山子区第五居民区龙湖佳苑1幢3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克市房权证独山子区字第2013016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福生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