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区民政局审核,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好孩子社会工作服务站依法变更登记。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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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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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好孩子社会工作服务站 |
法定代表人 |
王 瑛 |
胡蜀江 |
本次变更登记完成后,该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依法承继,原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事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独山子区民政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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