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独山子区商贸城盘活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高效办结产权转移手续,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鼎集团公司)已对商贸城前期无法取得联系或长期在外地的14户商户在独山子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sz.gov.cn)等多平台发布产权转移、登记公告,公告期满后,14户商户仍未配合办理产权转移等相关手续。
2026年3月16日,天鼎集团公司向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住房和建设局单方申请办理该14户商户的产权转移手续,为保障产权转移合法合规,维护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催告并公告如下:
一、催告对象
本公告附件所列独山子区新北区商贸城 14 户回购商铺的原产权人(含共有权人)。具体房屋座落、房屋所有权证号、产权人等信息详见附件《独山子区新北区商贸城14户回购商铺原产权人信息表》。
二、催告事项及要求
1. 请上述原产权人(含共有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商铺购买其他相关材料等,主动与天鼎集团公司对接,配合办理商铺产权转移事宜;
2. 配合完成转移所需的材料核验、签字确认等法定程序,共同向办理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3. 原产权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4. 转移手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由相关义务主体依法足额缴纳。
三、对接方式
1. 对接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电话:18799129915;
3. 对接地址: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806号城投大厦15层1501室;
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公告期限与后续处理
1. 本公告期限为15 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次日起计算;
2. 公告期满,即视为对本次催告事项的有效送达;
3. 公告期满仍未对接、无法联系或拒不配合办理商铺产权转移手续,且无有效异议的,将依据天鼎集团公司提交的商铺回购及付款相关凭证、公告材料、政府会议纪要等完整资料,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理该14户商铺的产权转移。
五、异议处理
原产权人(含共有权人)对商铺回购及房产转移事宜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独山子区房产服务中心提出,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独山子区房产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992-3687939;
异议受理地址: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
六、公告发布渠道
本公告通过独山子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sz.gov.cn)、商贸城现场公告栏同步发布,公告信息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核实。
附件:《独山子区新北区商贸城14户回购商铺原产权人信息表》
特此公告。


新公网安备 650202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