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位于独山子区第一居民区万兴佳苑12幢3单元202号、独山子区第一居民区万兴佳苑12幢车库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新(2022)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201694号、新(2022)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20169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阿拜·哈比多拉、参都哈西·哈吉别克
2026年5月18日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位于独山子区第一居民区万兴佳苑12幢3单元202号、独山子区第一居民区万兴佳苑12幢车库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新(2022)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201694号、新(2022)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20169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阿拜·哈比多拉、参都哈西·哈吉别克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