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08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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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2023年独山子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着眼生态环境,加强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好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围绕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领域安排部署,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为社会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2023独山子区生态环境分局主动公开政府生态环境领域信息32条。包括污染防治、环保验收、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2023年独山子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布行政处罚类信息8条,本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下一步,独山子区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新条例,掌握新法定条例和时间节点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答复内容明确,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经梳理,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政府信息公开连续性不够。部分生态领域信息公开不完善、不及时,时效性、连续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的精准性仍有差距。对生态环境领域公开要点把握不深、领悟不透,在主动公开的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上距离上级要求仍存差距。

(三)信息公开创新性不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策解读方面形式不够丰富、回应方式单一,我区重大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事项公开较少。

(四)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领域热点、焦点问题关注回应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独山子区生态环境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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