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来源:统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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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独山子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做好统计服务,通过拓宽平台,创新方法,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根据独山子区统计局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统计公报和统计信息。主动公开统计动态信息11篇,统计公报1篇,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及历年统计违法公示信息2篇,按照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公开“三公”经费和预决算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部门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独山子区统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件件按要求落实。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程序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独山子区统计局在以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等传统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仍坚持《统计公报》《经济要情手册》等渠道发布统计数据,做好统计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内容不够丰富,成熟的统计产品较少。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要加强,存在部分信息发布滞后的情况,未能及时将统计数据信息传达给社会公众。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不断丰富和创造新的统计信息产品,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精准的统计服务。二是完善信息发布流程管理,明确各项信息的发布时间及要求,对临近发布时间的信息进行提醒,对未按时发布的信息进行问责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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