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7 来源: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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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独山子区民政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提升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便民性和实效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服务在透明中优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主动公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共计63条。通过“独山子零距离”发布稿件10篇,主要用于宣传婚姻登记处、殡仪馆搬迁、养老、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服务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执行相关管理规定,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严格以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唯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统一规范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单位明确以区民政局党政办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依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统筹协调、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协同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信息需多部门协调确认,公开时限存在延后情况。

二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易读性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性。建立信息报送“首问责任制”,明确各科室信息联络员,确保政策解读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能动态更新、及时发布。

二是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严格落实拟文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审”制度,重点对公开属性、文字表述、政策依据等进行严格审核。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约束。将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精准度纳入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对多次出现问题、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科室和人员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026年,本单位将继续聚焦民生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提效能,不断提升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让每一项民政政策、每一次民政服务都更阳光、温暖、可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5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独山子区民政局

2026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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