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1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日期:2025-08-21 来源:科技局 访问量: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有关规定,经区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1件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1

《独山子区关于加大科技投入的实施意见》资金兑现实施细则

(克独政规〔2023〕1号)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