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检查计划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日期: 2025-06-04 16:42 来源:民政局 访问量:888
【字体: 打印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
对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 在独山子区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在接受年检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二)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三)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五)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六)其他需报送的有关材料。 非现场检查 每年6月30日前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 在独山子区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三)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非现场检查 每年5月31日前
对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情况的行政检查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 在独山子区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 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定期抽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现场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工作安排开展。
对慈善组织监督检查的行政检查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 在独山子区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 对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财务状况、项目开展情况以及信息公开等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工作安排开展。
对公墓的年检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 经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批的公墓建设经营单位 1、凡存在不实宣传、未能严格凭死亡证或火化证销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等现象的经营性公墓。 2、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公墓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不得私自转让、买卖。 3、擅自修改规划、扩大用地面积、超标准建墓、违规销售等问题。 审计财务账目,现场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工作安排开展。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