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九条政策措施》(新政办发〔2024〕35号),《2024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区认真审核申报条件,现确定上报2025年度自治区肉牛能繁母牛补贴,申请财政补贴资金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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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养殖主体名称 |
申请补贴数 量(头) |
申请补贴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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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翠梅 |
5 |
2500 |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3686214
监督电话:0992-3650975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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