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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日期: 2026-08-12 16:31 来源:自然资源分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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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独山子区第四居民区133幢3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新2017)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20176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静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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